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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信息
2010年達州市法檢系統(tǒng)公招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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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1年達州市法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聘)用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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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格復審的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1年1月6日—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在2011年1月5日上午9:00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參加體能測試)。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為2011年1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資格復審的地點
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A幢立案大廳旁一樓(達州市通川區(qū)西外新區(qū)白塔路市中級人民法院)。
聯(lián)系人:于澤倫,電話:0818-2122729,15881805000
達州市人民檢察院干部處(達州市通川區(qū)西外新區(qū)白塔路市檢察院辦公大樓四樓)。
聯(lián)系人:黃仁貴,電話:0818-2181010、0818-2182391,13981479107
三、有關要求
(一)考生應攜帶以下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 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
2. 《四川省公開考試錄(聘)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貼上照片);
3. 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4. 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5. 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6. 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7.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8. 報考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職位的考生,應提供相關基層工作經歷的書面證明;
9. 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其它材料。
(二)資格復審時,原則上由考生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三)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此次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規(guī)定進行遞補。
(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情形,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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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公招公務員面試時間為2011年1月15—17日,請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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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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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
???????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達州市人民檢察院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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